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
蹲點僑世界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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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 海華文教基金會
週四, 09 三月 201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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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許多大專院校在寒暑假期間曾接受本基金會補助組成國際志工團至各國家為僑社服務,年輕學子在做服務時用影像作紀錄,利用新媒體說故事表達心中感受,為發揮並擴大成效,本基金會規劃「蹲點〝僑〞世界」活動,邀請志工團學生到各地服務時,一手服務,一手紀錄,用影像記錄僑民、僑社、僑團或僑校故事歷史,將各地僑民的生活及志工團服務內容介紹給大家認識,促進台灣與僑居地的連結與認同。
目的
一、在世界各個角落散佈著許許多多的僑民,他們的奮鬥史,他們的榮耀,他們的辛酸,對國人而言似乎很難想像。青年到海外透過鏡頭與服務去認識、記錄僑民生活與地方的故事,將有助於找到僑民與台灣的連結與情感。
二、鼓勵青年用鏡頭去認識世界,讓他們了解同樣在地球上有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不一樣的風景,記錄下他們走過的土地,認識人物,用不同的角度、視野,在人與人、人與土地之間從未知到熟悉的過程,用鏡頭留下觸動內心的珍貴感動影像。
三、現代年輕人懂得用影像、鏡頭去表達他們內心的感受,用隨身的行動裝置來說話,讓大家看到他們的眼中的世界,青年學子利用暑假到世界的各個角落體驗認識當地的文化,並以多元的專長和才藝服務蹲點地區的僑民,用鏡頭記錄下珍貴的文化與故事。
活動辦法
一、 報名資格
歡迎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學生團體及各界赴海外服務之社團組隊參加。
二、 報名方式:
請於5月12日前至「http://ptt.cc/0hXk6」,完成線上報名申請作業,填寫內容包括
1.團體簡介
2.服務期間
3.服務地點:請詳述服務單位及對象。
4.服務項目:請具體詳述服務內容。
5.拍攝內容主題:請詳述計畫內容,最好有過去作品。
6.隊員名冊與分工。
三、 錄取通知:本會將於5月15日前,於海華文教基金會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
四、 行前訓練營
每隊需至少2人參與行前訓練營,於5月21日星期日(暫定)至本會接受一天行前訓練,無故缺席者將取消其比賽資格,由其他組別遞補;海外報名者得免除參加。
五、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委員將分為影片拍攝及僑社服務兩部分評分,說明如下:
A.影片比賽獎
1.影片內容與主軸概念45%
2.影片製作技術25%
3.影片拍攝創意10%
4.影片之感染力與後續可運用性20%
B.僑社服務獎(以僑社為服務對象,其他服務對象不列入評審範疇)
1.服務內容30%
2.服務成效30%
3.服務心得(含影片、照片與文字敘述)40%
※影片規範
影片內容須符合本活動要求與僑民相關之宗旨,剪輯十分鐘之紀錄片參加評選。
(一) 長度:以10分鐘以內為原則,含片頭、尾。
(二) 內容形式:不拘,微電影、紀錄短片、動畫片、實驗片或MV均可。
(三) 影像素材:自行拍攝,形式不拘。
(四) 拍攝工具:不拘,任何影像媒材編輯製作之作品均可,惟報名時應
繳交解析度720×480 pixels以上之MP4格式拷貝。
(五) 製作要求:
1.製作完成之參賽影片,須於影片片尾獨立露出「僑務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 Logo。
2.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
3.參賽影片之敘事字幕、旁白,得依製作團隊需求自行上字。
(六) 音樂素材:
1.自行創作。
2.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 Commons,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六、 權利與義務
不拘,但須具備以下資料:
J.心得文章,至少一篇團長心得(1000字以內),三篇團員感言(各500字以內),以WORD格式繳交。
七、 活動及獎勵
參與本活動團隊,經初審獲選,完成影片後,基金會針對影片進行評選,評選項目包含影片拍攝內容主題、影片拍攝技巧、蹲點地區與僑民之互動,文字與照片記錄等,表現傑出之優異團隊予以頒獎以資獎勵。獎項如下:(最高可得獎金新台幣21萬元)
八、 注意事項
1. 第一屆入圍作品可至本會所屬FB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occeftw/ 觀看。
2.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本會所有,本會及主管機關僑務委員會可進行任何公開播送、重製編輯、或其他利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3.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若得獎本會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如致本會受有損害,應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4. 為加強活動品質及安全管控,參賽團隊須於活動出隊前3個工作日完成行前確認並傳真參與學員名單及保險單至本會備查。
5. 非特殊原因請勿改變時間、地點或增減隊員人數;如因故須變更計畫者,應於出發前二周內告知本會,如未確實依照計畫執行及造假相關文件,或隊員名冊、活動期程有不實等情事,將追回所有獎金,兩年內不受理該社團參賽,並自負法律責任。
6.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案給付全額扣取10%,非本國人則扣取20%,獲獎者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凡得獎價值在新台幣5千元(含)以上時,需繳納2%二代健保費用。本會將開立所得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7. 凡報名參賽,及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會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附錄:
海華文教基金會簡介 |
最近更新在 週四, 09 三月 2017 15:57 |